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广元市兴和建设有限公司进行信用信息扣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27|来源: 广元市... |浏览次数:2740|专栏: 失信惩戒 分享到:

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广元市兴和建设有限公司进行信用信息扣分的通知


广元市兴和建设有限公司:

你公司开发的“兴和瑞郡”、“兴和丽景”、“兴和阳光一期”项目交房后长期未为业主办理不动产登记证书,严重损害购房群众合法权益,为解决办证遗留问题,八届市人民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同意将以上楼盘纳入问题楼盘按照“追办分离”方式进行处置。经核实,“兴和瑞郡”、兴和丽景”、“兴和阳光一期”项目存在以下行为:行为代码A-1-10“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未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兴和瑞郡”、兴和丽景”项目存在以下行为:代码A-3-09“未按照国家规定将竣工验收报告、有关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送备案或工程竣工验收后,未向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等不良行为。

按照《四川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川建行规〔2018〕1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广元市分类化解处置房地产领域“问题楼盘”有关事项的通知》(广住建〔2022〕227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对你公司扣除25分信用分。                 



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