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台 | 限制消费者合法权益 不诚信经营被处罚

发布时间:2025-02-19|来源: 广元新... |浏览次数:1119|专栏: 黑榜案例 分享到:

诚信经营、遵纪守法、公平竞争、有序发展,是企业最基本的价值信念,更是企业长久发展的根本。11月7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昭化区某养生馆利用格式条款不合理地限制消费者合法权益、收取预付款未与消费者订立书面合同不诚信经营事件,被作为典型案例予以公示。

近日,昭化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与消费者签订减肥合同,存在利用格式条款不合理地限制消费者合法权益,以及收取预付款未与消费者订立书面合同。当事人不诚信经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被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诚信是商业成功的基础,商业关系的建立和维护都需要信任。记者认为,在此事件的处理上,执法部门既注重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重视经营者的正常经营秩序,营造了诚信经营的良好氛围。

消费者权益无小事,诚信、公平的竞争环境需要大家来守护。市场主体中的企业是诚信的第一主体,做企业做品牌做产品做服务,都要以诚信为本,诚以养德,信以修身。政策的监督和消费者的期待是外因,企业自身的文化建设和品格修养是内因。企业恪守正道、公平交易、以诚相待更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