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施行! 四川9部门印发办法 推进全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发布时间:2025-04-11|来源: 信用四川 |浏览次数:231|专栏: 省级动态 分享到: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四川省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监督管理,规范招标代理行为,近日,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9部门印发《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及项目负责人信用记录管理办法》(简称《办法》)。《办法》共八章三十条,包括总则、管理职责、信用信息的采集、变更和确认、信用信息的评价和发布、异议处理、信用评价的应用、监督管理、 附则等内容。《办法》自2025年5月1日施行,有效期5年。
  《办法》明确,招标代理机构的信用信息由基本信息、履约能力信息和负面行为信息组成,项目负责人的信用信息指其负面行为信息。信用信息采用自主诚信填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自动获取和行政主管部门录入相结合的方式采集。
  在信用信息的评价方面,《办法》明确,招标代理机构的信用评价包括信用等级和信用评分,项目负责人的信用评价为信用评分。评价实行量化分制,根据信用评分得分区间,将招标代理机构信用等级分为 AAA、AA、A、B、C、D 六级。
  《办法》提出,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采用委托招标的,招标人应参考信用评价结果,自主择优确定招标代理机构。同时,按照不同信用评价等级,对招标代理机构采取相应的激励或惩戒措施。
  据了解,在工程建设领域,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在协助建设单位控制建设投资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办法》的出台,将对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提高招标代理机构诚信经营意识,促进招标代理行业高质量发展起到有力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