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赋能 政策聚力——四川省多措并举巩固拓展经济回升向好势头

发布时间:2025-12-05|来源: 信用四川 |浏览次数:295|专栏: 省级动态 分享到:

为有效推动全省经济持续回升向好,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巩固拓展经济回升向好势头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政策措施》),围绕大力支持消费提振、帮助企业降本减负、推进企业快速成长、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四方面提出一系列措施,其中涉及信用相关内容。
  在支持消费提振方面,《若干政策措施》明确,对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期间,居民在国家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指定银行以外的在川银行获得个人消费贷款(不含信用卡业务),且实际用于省内消费的,可参照国家政策标准享受贴息支持。这一措施的有效落地直接依赖于居民良好的个人信用状况,是金融信用体系在促进消费领域的生动实践。
  在帮助企业降本减负方面,《若干政策措施》明确,对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地方法人银行运用人民银行支农支小再贷款资金支持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和“三农”主体取得积极成效的,财政部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支农支小再贷款政策效果评估结果,按其再贷款使用额度给予2‰左右的分档奖补。同时,《若干政策措施》规定,对银行机构运用中国人民银行服务消费与养老再贷款发放的养老产业贷款,省级财政按新发放贷款金额的1%给予一次性奖补。以上措施将有效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实体经济的信用支持力度。
  在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方面,《若干政策措施》明确,对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期间,我省非金融企业(科技型企业和股权投资机构)通过新发行科技创新债券进行融资的,省级财政按40万元给予一次性费用补贴;首次发行的,费用补贴标准提高到80万元。同时,《若干政策措施》鼓励我省担保(增信)机构提供国家政策工具配套担保(增信)服务,对费率低于1%的担保(增信)机构,省级财政给予一定补贴,将担保(增信)机构的费率补足至不超过1%。以上措施通过金融增信有效降低了科技企业的融资成本。
  《若干政策措施》通过一系列奖补、激励措施,将切实降低企业融资门槛,更好发挥信用在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方面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为巩固拓展经济回升向好势头注入更为强劲、可持续的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