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在推动创新、促进就业、改善民生、助力经济增长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决策部署,提振企业发展信心,增强发展后劲,推动全省小微企业进一步上规模、提质效,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近日印发《关于推动小微企业上规提质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其中涉及信用建设工作,为企业发展筑牢根基。《若干措施》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工业、服务业小微企业中还未纳入规模以上统计和首次纳入规模以上统计三年内的企业。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金融活水”赋能是此次措施的亮点之一,《若干措施》明确要充分发挥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作用,常态长效开展“金融顾问”服务,为新达规重点企业提供“融资”“融智”支持。强化融资风险分担,用好用活省风险补偿资金池,将符合条件的重点小微培育企业和新达规重点企业纳入“天府制惠贷”“天府科创贷”“天府服保贷”等政策性贷款产品支持范围,按规定享受贷款贴息和担保费率政策。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推出小微企业上规提质专属信贷产品,在合规且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对新达规重点企业合理上调授信额度,适当下浮贷款利率,抵(质)押率提高5个百分点,享受无还本续贷政策。支持政府引导基金优先投资科技含量高、发展潜力大的新达规重点企业。
在规范执法检查方面,《若干措施》明确坚持对诚信守法者“无事不扰”、对违法失信者“无处不在”的工作原则,推动企业将守法诚信要求落实到生产经营售后各环节。根据企业信用等级差异化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抽查比例和频次,严控专项检查,除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部委文件另有要求外,原则上对新达规重点企业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坚决防止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对违反规定实施行政检查的行为,支持企业拒绝并投诉举报。全面推广首违不罚清单、轻微违法免予处罚清单,引导企业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积极开展信用修复。
在开展专项服务方面,《若干措施》要求加力推进清理政府拖欠企业账款工作,强化源头治理和失信惩戒,及时支付拖欠新达规重点企业的账款。
此外,《若干措施》还涵盖建立小微企业培育库、强化激励奖补、支持研发技改、落实减税降费、强化要素保障等多方面内容,全方位助力全省小微企业发展,为全省经济的持续增长注入新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