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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许可内容 许可机关 许可决定日期 操作
1  四川省广元市川师大万达中学  125107013458559010  余关奇  四川省广元市川师大万达中学迁建项目(重新选址)规划选址意见  广元市自然资源局  2026/02/10 查看
2  旺苍丰润家园托育中心  52510821MJQ21315XG  唐文雯  你单位关于注销登记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家法规政策规定的条件。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注销登记,请你单位及时将登记证书、印章上缴旺苍县民政局 。  旺苍县民政局  2026/02/10 查看
3  中粮油脂(广元)有限公司  91510811MA62507955  黄亮  植物油与其副产品深加工及配套仓储设施技改项目(二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  广元市自然资源局昭化区分局  2026/02/10 查看
4  旺苍县红城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91510821MA691A6R84  昝岳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2/09 查看
5  四川广绵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91510800MA6A6FU79U  熊朝家  一、准予你公司临时使用利州区集体林地1.8620公顷。占用林地的具体位置、面积和用途,须与经审核上报的《G5京昆高速公路汉中至广元段(四川境)扩容工程LJ7合同段第10批临时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一致。若准予的面积与全省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法定林地数据不一致,你单位应当及时办理相关变更手续。二、使用期限:24个月,至2028年2月8日止。占用期满后,应按规定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和植被,并将林地归还给原林地使用人。三、使用林地用途:堆土场、滑坡治理区。四、请严格按照本决定批准的用途、范围、面积、期限使用林地,不得在占用的林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如需改变批准的用途、范围、面积占用林地的,应事先依法按规定报我局批准。五、本批准书不是各类生态敏感区的准入许可。如项目建设涉及生态敏感区,你单位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准入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六、在占用林地前,应依法将林地补偿费、附着物补偿费等兑现给林权所有人。七、需采伐所占用林地上的林木,应依法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八、我局委托利州区林业局负责该项目临时使用林地的监督检查工作。  广元市林业局  2026/02/09 查看
6  广元市投发置地有限公司  91510802MADH0W5M5T  陈伦轩  南河商业综合体项目一期(±0.000以下)  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02/09 查看
7  广元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915108007348608947  赵智  一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  广元市利州生态环境局  2026/02/09 查看
8  四川正炜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91510800MA62539P7W  杜玮峰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2/06 查看
9  广元市中医医院  12510700451266238N  陈兵  广元市中医医院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重新选址)规划选址意见  广元市自然资源局  2026/02/06 查看
10  四川省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915100007091680387  周永军  一、准予你公司临时使用剑阁县集体林地10.5655公顷。占用林地的具体位置、面积和用途,须与经审核上报的《京昆高速公路广元至绵阳段扩容项目LJ7-1合同段第8批临时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一致。若准予的面积与全省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法定林地数据不一致,你单位应当及时办理相关变更手续。二、使用期限:24个月,至2028年2月5日止。占用期满后,应按规定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和植被,并将林地归还给原林地使用人。三、使用林地用途:京昆高速公路广元至绵阳段扩容项目弃土场、便道。四、请严格按照本决定批准的用途、范围、面积、期限使用林地,不得在占用的林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如需改变批准的用途、范围、面积占用林地的,应事先依法按规定报我局批准。五、本批准书不是各类生态敏感区的准入许可。如项目建设涉及生态敏感区,你单位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准入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六、在占用林地前,应依法将林地补偿费、附着物补偿费等兑现给林权所有人。七、需采伐所占用林地上的林木,应依法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八、我局委托剑阁县林业局负责该项目临时使用林地的监督检查工作。  广元市林业局  2026/02/06 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