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化法院:执行法官深夜帮售猕猴桃 被执行人深受感动履义务

发布时间:2023-11-20|来源: 广元市... |浏览次数:473|专栏: 红榜案例 分享到:

9月12日晚7点,执行法官接到申请执行人的举报线索,得知被执行人黄某正驾车从广元前往辖区某地,执行干警在路口蹲守,成功将黄某堵获并传唤至法院。没想到难题随之而来……

2022年,黄某欠付宋某劳务费30000元,一直拖延。在执行阶段,黄某也推三阻四,不履行义务,也不肯露面,案件一直未能执行到位,此次总算将其找到。

然而,在接待室里,经过询问黄某,得知其在广元某地种植猕猴桃,现在正是收获季节,刚从地里摘了2000多斤猕猴桃准备明日售卖,但没想到被执行干警逮个正着。黄某表示自己挣的钱全部投入了猕猴桃种植,现在没有钱,等猕猴桃全部卖出后才能有钱支付宋某劳务费。

“本以为三下五除二就能对黄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可停在门外车上的2000多斤猕猴桃又该怎么办呢?”执行法官考虑到如果对黄某司法拘留15天,等他拘留期满,车上的猕猴桃肯定全部坏掉了,但是如若不采取措施,放任黄某离去,又有可能面临黄某一去不复返的情况。

“法官,给我点时间,等我把猕猴桃卖了,肯定给钱。”

“我现在答应他,万一他又跑了,找不到人怎么办呢?”

为切实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最大化,同时兼顾被执行人的现实情况,经过多番考量,执行法官提出找人收购黄某猕猴桃。被执行人表示如果价格合适,同意售卖。晚上经过执行法官多方联系,最终找到了本地一名猕猴桃收购商,经过黄某与收购商议价,双方同意成交。

“谢谢法官,本来正愁猕猴桃的销路,担心卖不上好价钱,没想到法院反而帮忙卖掉了,我一定配合法院工作。”黄某将收到的钱全部交到了法官手上。

执行法官考虑到黄某主动履行部分义务,同时正值猕猴桃成熟收获季节,采取强制措施,反而会延误农产品收成,造成黄某的经济损失。经过协调,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黄某将按约定时间还款,难题最终迎刃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