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护航科技成果转化 四川推出职务科技成果“先使用后付费”模式

发布时间:2026-03-25|来源: 信用中... |浏览次数:41|专栏: 省级动态 分享到:

近日,四川省科学技术厅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四川省职务科技成果“先使用后付费”操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旨在切实降低中小微企业创新门槛与风险,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指引》明确将于2026年4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两年,标志着四川在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优化科创领域营商环境方面迈出了坚实一步,特别是在强化信用管理和科研诚信建设上作出了积极探索。

长期以来,高校、科研院所和医疗卫生机构拥有大量优质职务科技成果,但中小微企业在承接转化时,常因前期资金压力大、未来市场不确定性高等因素望而却步。《指引》精准聚焦这一痛点,明确中小微企业经与科研单位约定,可在未支付许可费的前提下,先行使用相关科技成果开展技术验证、产品开发等活动,待转化达到合同约定的销售额、利润或特定里程碑节点后,再行支付许可费用。这一模式从根本上改变了传统成果转化中“先交钱、后使用”的路径,将有效缓解中小微企业因资金压力而不敢承接、无力转化优质科技成果的难题。

在这一创新模式中,信用管理发挥着至关重要的基石与约束作用。一方面,《指引》在总则中明确要求遵循“诚实守信”原则,成果使用单位须本着诚信意识,按规定使用并保护许可方的知识产权。另一方面,为防范企业履约风险,《指引》在“风险防控”中专门设立信用约束条款。对在“先使用后付费”成果转化过程中存在失信行为的企业,将按相关规定纳入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及相关社会领域失信行为记录。这一举措不仅通过信用约束机制强化企业的契约精神和履约责任,也将有力地维护科技成果转化的公平性和秩序,促进科研诚信体系的完善,为科技创新营造良好的信用生态。

此次发布的《指引》是四川省在科技成果转化领域的一次重要探索和实践,通过“先使用后付费”的模式与信用约束的制度设计,有效平衡了企业创新成本与科研单位权益保护。未来,四川省将继续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完善相关政策措施,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和保障,推动全省科技创新事业不断向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