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县行政审批和数据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精神,立足行政审批和政务数据职能定位,坚持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作为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效能的重要抓手,推动信用理念深度融入审批服务全流程,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信用动能。
一是推行信用承诺,提升审批效能。在行政许可、证明事项等领域全面推行信用承诺制和告知承诺制,梳理适用事项清单,规范承诺书格式并向社会公开;对信用状况良好、非必要申报材料不齐全的市场主体,实行容缺受理服务模式,做到一次性告知、书面承诺、先行受理,切实压减审批时限、降低办事成本。
二是深化数据赋能,拓展应用场景。发挥数据归集共享优势,推进信用报告在行政审批、政府采购等场景深度应用;开展“信用修复一件事”,配合主管部门规范信用修复,主动提醒、帮助失信主体依法依规纠正失信行为、重塑信用,切实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今年以来,共办理经营异常信用修复83个,行政处罚修复42个。
三是强化信用公示,深化警示教育。依托政务大厅电子屏,滚动播放失信人员名单,及时公开失信信息,充分发挥公示的警示震慑和教育引导作用,督促市场主体和办事群众自觉守信、诚信履约,切实营造守信受益、失信受限的浓厚氛围,不断提升信用建设宣传质效。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深化“信用+行政审批”改革,健全审管衔接机制,推动信用体系建设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为加快建设诚信社会、优化县域营商环境贡献审批和数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