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完善监督协同网络,构建全方位执法监督体系。在现有衔接联动机制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工作流程,推动各类监督主体之间的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结果互认,形成监督闭环。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判行政执法中的共性问题和风险点,提升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探索建立行政执法监督与“12345”热线数据的双向反馈机制,通过大数据分析精准识别执法薄弱环节,推动问题早发现、早整改。同时,持续优化执法监督员队伍结构,吸纳法律专家、行业代表等参与监督,目前已建立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12个,提升社会监督的专业性和公信力。
二是推进行政执法协作,提升跨部门执法协同效能。以“综合查一次”为抓手,指导制定联合检查计划,明确检查事项清单和操作规程,避免重复检查、多头执法,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监管深度融合,探索建立以信用风险等级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实现对不同主体“无事不扰、靶向监管”。积极引导执法单位运用视频监控、物联网、移动终端等非现场检查方式,提升监管的智能化、精准化水平。
三是规范执法争议协调,畅通行政执法矛盾化解渠道。健全行政执法争议协调机制,明确争议协调的启动条件、处理程序和结果运用,确保争议事项及时响应、有效处置。统筹协调行政执法机关与法院、检察院的常态化沟通,依托“利州区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平台,推动争议前端预防、中端调解、后端化解,形成多元化纠纷解决格局。定期组织行政执法业务培训,提升执法人员法律适用能力和争议处理水平。对重大复杂争议事项,探索引入第三方评估或专家论证机制,增强协调结果的权威性和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