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主体培育上再深化。持续完善梯度培育机制,动态优化“四类”企业库,提供更精准的扶持。重点跟踪服务20余家潜力近限企业和新注册企业,力争2026年再新增一批规上数字经济企业,壮大产业基本盘。
(二)在产业集聚上再发力。深度转化招商成果,围绕“石英砂—电子材料—元器件”核心产业链,瞄准半导体材料、高端被动元件等关键环节,开展靶向招商、以商招商,力争引进亿元级项目2-3个,推动产业链补链延链强链,提升产业集群竞争力。
(三)在营商环境上再优化。完善重点项目、重点企业“两张清单”管理机制,实行“一对一”全程跟踪服务,高效解决项目落地、企业运营中的用地、用能、融资等问题。建立数字经济产业服务中心,整合政策、技术、人才等资源,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全力保障产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