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财政局关于市集中采购机构2019-2020年度采购工作考核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1-03-08|来源: 市财政局 |浏览次数:460|专栏: 广元法规 分享到: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管理办法》关于加强集中采购机构监督管理的精神,根据《广元市财政局关于开展集中采购机构2019-2020年度监督考核及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广财采〔2020〕38号)安排,市财政局联合市审计局、市纪委监委驻市财政局纪检组,共同组建考核评价小组,对市集中采购机构(广元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称“中心 ”)2019-2020年度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情况进行了综合考核评定,现将考核情况公告如下:

本次考核采取中心自查、市财政局检查及综合考核评定相结合的方式,经现场抽查项目资料、查看设施设备场地及音视频资料、电话征求供应商、采购人及评审专家意见建议,从集采机构法人地位设立、岗位设置,设施、设备等场所条件,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对问题的整改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执行情况,采购文件编制情况,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询问、质疑答复情况,主动配合采购人履约验收,配合监管部门处理投诉、信访、举报及其他日常监管工作,档案管理情况,预算执行效果,服务方式,服务效果等十三个方面对市政府采购中心进行了全面的考核评价。最终结果是:市政府采购中心考核综合得分80.98分,考核等次为良好。

考核结果表明,2019-2020年,中心在政府集中采购工作中能够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积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持续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较好地完成了广元市本级政府集中采购工作,但在内控制度体系建设、业务管理流程、档案管理保存等方面存在个别问题,有待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