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 | 情法并用终见效 七旬老人主动交纳执行款
近日,一起交通事故案件的被执行人张某某主动到朝天法院,将20000元执行款交给了执行干警,并感谢法院干警对自己的理解、关心和帮助,也为自己拖延执行的行为表示歉意。
2020年6月5日,张某某的丈夫因一起交通事故死亡,经交警队认定张某某的丈夫与刘某某雇佣的驾驶员在此次交通事故中承担同等责任。事故发生后,刘某某向张某某垫付抢救费18000元,支付丧葬费30000元,后因事故的处理未达成一致意见,张某某将刘某某等诉至朝天法院。经法院判决,在保险公司赔偿张某某20余万元后,张某某应退还刘某某34300元。判决生效后,张某某未按判决书确定的时间履行退还义务,刘某某遂于向朝天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张某某认为自己的丈夫在交通事故中不应承担责任,对交通事故认定书及维持复核结论不服,坚持认为法院以此事故认定书作出的判决违背了案件事实,张某某便多次信访。执行干警多次到张某某家中与其就判决依据、案件事实等进行交流沟通,并关心其生活和身体状况,耐心细致地对其进行法治教育。在执行干警情法并用之下,张某某终于意识到法律的威严以及逃避执行的后果,表示愿意配合执行。
经执行干警与双方当事人做工作,最终达成执行和解,由被执行人张某某向申请人刘某某退还20000元,刘某某自愿放弃其他执行款,事后,张某某主动将20000元执行款交到朝天法院,至此该案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