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旺苍法院涉民生案件高效执行 坚决杜绝“法律白条”

发布时间:2019-12-13|来源: 广元市... |浏览次数:115|专栏: 广元动态 分享到:

“实在太感谢法院了,原本以为拖欠我几年的工资要打水漂了,没想到竟然这么短的时间就执行到位了!”,2019年3月19日,从旺苍县人民法院领到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朱某某无不激动的说道。

当天,同朱某某一起领到被拖欠已久工资的还有王某某、肖某某、郝某某等10名申请执行人,共计领款54642元。

朱某某、王某某、肖某某等11名申请执行人于2017年3月受聘于被执行人广元市天润木业有限公司从事木工、油漆、打磨等技术工种工作。工作期间,被执行人未按时足额向申请执行人支付劳动报酬,2018年2月13日,被执行人的委托代理人赖某某分别向各位申请执行人出具欠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彭某某亦在欠条上签名担保。2018年3月,被执行人在给付部分工资后,下余工资一直拒付。2018年5月,申请执行人朱某某等11人被迫向旺苍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该大队立案调查后向被执行人下达了定期改正通知书。在期限内,被执行人未履行支付劳动报酬义务,旺苍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遂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但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支付劳动报酬的义务。2018年10月,朱某某等11位申请执行人向旺苍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该委于2018年12月作出仲裁裁决,限被执行人在该仲裁裁决生效后十五内支付劳动报酬。该仲裁裁决生效后,被执行人在限定期限内仍然拒绝支付工资。朱某某等11位农民工于2019年1月向旺苍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鉴于该11件案件均涉及民工工资,且春节将至等特殊情况,该院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执行第二团队全力负责该系列案件的执行。执行人员立即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令,并责令其限期履行,同时对被执行人的财产等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执行中查明,被执行人已停产,其厂区已分别出租,在银行无存款,其法定代表人彭某某长期在外地生活。被执行人广元市天润木业有限公司承诺分期履行,但春节期间仍然分文未付。春节后,执行人员多次前往被执行人厂区所在村社,走访干部群众,密切关注彭某某动向,并要求当地干部群众协助查找其下落。2019年3月19日上午10时许,执行人员接到村社干部举报线索,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彭某某已出现在旺苍,执行第二团队负责人立即组织警力到达被执行人厂区,将彭某某拘传至旺苍法院。但彭某某仍然辩称该系列案件所涉及的民工工资应当由承包人承担,拒不履行给付义务。旺苍法院查明,被执行人广元市天润木业有限公司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遂决定对其法定代表人彭某某实施司法拘留。此时,彭某某方才悔过,请求准其回家拿银行卡转账,主动履行11件案件的给付义务。当天14时许,该11件案件的工资款54642元全部转入旺苍法院执行案款专户。至此,拖欠11位农民工工资的系列案件得以在两月内顺利执结。

为了决战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旺苍法院从严落实涉农民工劳动报酬案件绿色通道,从严落实执行惩戒和威慑机制,对恶意逃避抗拒执行的,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形成了打击拒执行为的高压态势,切实维护了农民工、生活苦难群众等弱势群众的合法权益,杜绝了“法律白条”,进一步提升了执行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