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表彰20名“孝敬父母关爱子女”模范

发布时间:2020-09-14|来源: 广元新... |浏览次数:1296|专栏: 红榜案例 分享到:

 9月20日是第18个全国公民道德宣传日。9月12日,我市在朝天区羊木镇新山村举行第四届农村“孝敬父母关爱子女”模范人物颁奖暨道德模范现场交流活动,集中对获得第四届“孝敬父母关爱子女”的20名模范人物进行了表彰。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市长杨浩出席活动并讲话。

2019年6月起,市文明委组织开展了市第四届农村“孝敬父母、关爱子女”模范人物评选活动。经各县区推荐、评审委审议、媒体公示,市文明委决定,授予袁汉春等10人为市第四届农村“孝敬父母”模范人物荣誉称号,授予徐建琼等10人为市第四届农村“关爱子女”模范人物荣誉称号。

杨浩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受到表彰的典范人物表示衷心祝贺,他说,举办第四届农村“孝敬父母关爱子女”模范人物评选活动,是我市推进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工程的重要抓手,也是我市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品牌。

杨浩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立足新时代的发展、新思想的要求,大力弘扬和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守道德规范,强化道德认同,指引道德实践,深入开展学习宣传活动,真正把榜样的力量转化为广大群众的生动实践。要旗帜鲜明倡导好人好报、德者有德的价值取向,着力形成关爱模范、积极向善的长效机制,不断开创思想道德建设的新局面。(记者 张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