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曝光首批违法买卖“两卡”人员 23人纳入黑名单

发布时间:2020-10-28|来源: 广元新... |浏览次数:1724|专栏: 黑榜案例 分享到:

近日,记者从市政法委获悉,为深入推进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对买卖银行卡或账户的个人实施惩戒的通知》、《四川省涉嫌电信网络诈骗电话用户黑名单管理意见》,市反诈中心联合人民银行广元中心支行,移动、联通、电信三大运营商,对我市涉嫌“两卡”违法犯罪的个人实施惩戒,并曝光首批违法买卖两卡人员名单。

此次实施惩戒的首批人员中,买卖银行卡的14人,买卖电话卡的9人,其违法事实均已查清,纳入黑名单管理。

据悉,凡是经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借、出售、购买个人银行账户、企业对公账户的单位或个人,公安机关将联合人民银行对相关人员实施惩戒措施,包括人民银行将相关信息移送金融信用基础数据库,5年内暂停相关单位和个人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和支付账户所有业务,相关人员在惩戒期内不能在所有银行机构开立银行卡和企业对公账户,银行和支付机构5年内不得为相关单位和个人新开账户。届时,违法犯罪个人的违法违规行为将记录到个人征信报告,不仅会在一定时间内影响相关人员的贷款和信用卡申请,而且惩戒期满申请开户的,银行和支付机构也将加大审核力度。

公安机关提醒

不能随意买卖、出租、出借银行卡和电话卡,这些行为存在法律风险,严重的还涉嫌犯罪。千万不要为了贪图私利,触犯法律红线。对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网银U盾等存取工具要妥善保管,丢失了要及时挂失,废弃不用的不能随意丢弃,及时销户,不给违法犯罪分子有可乘之机。公安机关呼吁市民一起监督,如发现上述违规现象,请及时拨打110向公安机关举报。(记者 曾媛)